還原當天現場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與學生對話。
由網友逐字稿。
作者 : ptt2 @ nisrok
薛香川十時五十分出面,和同學握手;同學同聲喊請坐。同學中有些人接受 握手有些人拒絕;兩名警察以及維安人員一名陪同,一婦人向前欲推擠薛香川
被同學以及警察制止。同學向前遞送塑膠椅邀請薛香川坐下,薛香川遞回椅子
並坐在同學當中(第二排中間)。
同學一同宣讀宣言。宣言宣讀完同學請問薛秘書長願不願意為我們下一個通牒,
請問劉院長何時要回應我們的訴求?(同學喊院長出來,後來被自發性制止) 薛:我們不是有兩位老師嗎?
喔,因為在BBS看到有兩位老師。 (兩位老師和上百位同學)可以可以……我是為了怎麼稱呼。 各位老師同學大家好:
我先講兩點,我其實是台大畢業喔,所以我今天來其實是……(有噓聲) 不要這樣不要這樣,其實 BBS不就是台大的嗎。政治是一時的,不要打擾 別人講話的權力,這樣就是民主的。各位你們也知道,今天在這裡集會是 合法的(集遊法是違法的),請主席主持一下秩序。 來這裡更好的建議是怎麼樣呢?各位回去重新申請集會,各位都是社會菁
英,可是這是不合法的,假如你真的有本事,回去好好申請。 問:我想請問秘書長,這一個集會遊行法的單位是哪一個單位在核可的?如果
她認為不正當也不緊急,在被壓迫人權的情況下,我們該如何表達我們的 心聲?
薛:假如我們只談民主不談法治,這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嗎?這是我們在學校教
的嗎?要不然這樣我們又回到三十年前。翁金珠感慨萬千:「三十年前是 這樣開始,三十年後也是這樣開始,心痛。」所有人來這邊集會都是自動 自發的,如果要一個民主的論壇每個人都有權力問問題對不對?對! (同學上台拿麥克風發問) 同學(台大經濟系大二):
向秘書長問好。秘書長以公民身分看到國家的國民被
執法過當被打了,有沒有想過抗議不對的東西,究竟是人民制定法律還是 法律限制人民,又或者是人民適應法律還是法律適應人民的行為?秘書長 請你想一下。 薛:這位同學,這好像讓我回到立法院一樣喔,可是比立法院好一點。民主法
治,可是法治是一定需要的。我到國外十幾年,也參加過示威遊行,國外 的警察皆嚴格執法,只要超出一步,皆有可能被警棍打。如果真的為了國 家進步,建議諸位好好想想這一點。 等一下等一下,讓大家講話嘛。
思考當天晚上在晶華酒店,我們要兩面都要看,治國是兩面都要看,警察
有甚麼違法是不應該的,可是妳們再談修改甚麼法,假如我們能夠將美國 的這個法…… (我們今天三十秒就結束)
薛:三分鐘好不好,我們在立法院也是三分鐘。 (我們各位同學有發言的權力) (請你不要打斷我的話) 同學:問警察為什麼這樣做,警察完全提不出理由?完全沒有受到憲法保障。 行政院不敢面對人民,行政院門口禁止抗議?法治政府中不談法治不敢面對
人民? 薛:請各位看一下,不管任何國家,不管是總統府、首相府可以遊行示威嗎?
第二,集會遊行法只有國民黨提出修改了,過去八年誰在執政?謝謝。 問:薛先生,我講話很多,要不要先在底下休息一下。我們很多老師也留美的,
不要一直講留美留美,恐怕講出來會讓你很丟臉。
警察走進唱片行關掉音樂、拉下鐵門。今天人民沒有反對保護陳雲林,反
對的是過度執法。經過紅衫軍、衝撞總統府在這種情況下經過,合法性和 正當性是不同的,台大歡迎你來補修學分不收學分費! 薛:唱片行再調查,有不對我們會處理。馬總統以下都承諾保衛合法,嚴懲非
法。不過你也想想看嘛,過當……講沒有一個法治規定是很困難的嘛。假 如你是主政的話你當然說下一次會嚴一點嘛,下次不會再發生嘛,這是人 情嘛。我們事情請看兩面。 同學:唱片行調查進度在哪裡?調查怎麼樣?警力全部調往北部是不是其他治安
有危險性?為什麼不能正面回應我們的訴求? 薛:我可不可以請求我講完大家也拍手?同學講話大家都拍手。唱片行我會回
去了解一下。事實就是今天的集會是不合法的啊。 同學:唱歌唱得好聽就拍手,唱得不好聽就噓。這才是民主風度。
薛:這個大家過度衍伸了……(下一個問題)
同學:一、上揚唱片,沒有法條可進入,違反基本人權。 秘書長說要再了解,可是在場民眾都知道這是違反基本人權的。
二、作為政府官員,你應該很慶幸還有一群選擇非暴力手段來
抗爭的群眾,我們是以和平作為我們訴求。
三、昨天第一時間,為什麼是一個行政院組長以及第二組參一來回應?
秘書長會在這個時間出現?
四、你對於現場學生有沒有關於這幾天警察的回應?以及教育?
薛:最後三個問題。我們當然感到慶幸,可是這位同學你遲到了,我一開始就
講諸位是善良的學生,雖然你們非法可是我們還是願意跟你們溝通。不要 忘記院長以前當過校長。不要忘記唱片行違反環保法,不能太大聲啊。我 們在講法治,不是民權,民權是在法制大帽子之下的…… (有人插嘴:可以請他不要講話嗎)有人跟我說三分鐘
同學:我們等了二十四個小時就為了多等六個問題!
薛:要講這個不用這麼激動。
(請有問題的同學都上台)有幾個? (有問題的同學都到這裡)有幾個同學舉手?六個?就講完,一個人最多 三分鐘喔。 同學:合法性的意思本身必須以正當性為基礎,這個法沒有正當性沒有建構出來 時合法性怎麼成立呢? 薛:講道理是對的,可是在修法前大家要遵守。假如三十年以前你問有道理,
可是今天三十年以後了,我是想請你回去想想。 同學:你是不是人?(薛:抗議,主席抗議)大家是不是人?有沒有人權?
你是做為中華民國行政院秘書長還是國民黨行政院秘書長?
薛:在過去只有國民黨的黨團在立法院修法,誰執政自己去猜。集遊法你們主
要的訴求,幾年前國民黨就在改啦。 同學:今天秘書長有受到誰的授權?今天有任何效益嗎?今天我們坐在這邊
違法了嗎?誰決定違法,是你還是法官?
薛:一、行政院長派我來,我們昨天晚上通過電話。
二、法律。 同學:作為人民公僕,希望您不要透過這種家父長式的方式跟我們講話。
提案發動權在國民黨手上,可是都沒有發動還有兩個月。警察說不妨礙
可以不用趕走。作為一個最高行政機關你們有甚麼立場可以迴避人民
對你們的挑戰?調查的進度,到底有沒有執法過當或是出了甚麼問題,
甚麼時候可以給我們交代?
薛:我剛剛說會給各位一個交代(環保法無限輪迴圈)
處理的方法上……(秘書長到底是不願意跟我們講說您要怎麼做嗎?
現在是國民黨執政,還是秘書長要跟我們講說是民進黨的錯?)
我們以前……(那現在呢?現在不做了嗎?)
同學:你強調正當性和合法性,警察正當了嗎?警察合法了嗎?
那你們有正當性嗎?
薛:集遊法早就修改。昨天晚上我們的統計,警察受傷有一百四十九個耶。
(模糊問題)不不不,我們就事論事這樣。 同學(陽明大學):並沒有直接對這些警察…
(薛:我開宗明義第二點就這樣啦,我才出來跟你們溝通。)
你們沒有講到人民是不是被傷害,是不是違憲,
人民是不是有權力要求你們做修改?
薛:再回到幾十年前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是不對的。我們去立法院,
這是合理的。我們聽到了,這是會處理的。剛剛講三個……
主席:昨天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可能一兩個小時,時間對於老百姓這麼的貴。
(主持人,主持人)
同學(台大政治):
為什麼六個問題問不完?是秘書長不正面回答我們的問題。
同學也不希望佔用大家時間。法律是不完美的,大家就應該修正法律,所 以我們在這裡。我們看到國民黨完全執政了,是不是就該修正不完美的法 律?國民黨甚麼時候可以經過我們的意見進入法律?三天?一個月?還是 四年?請問秘書長甚麼時候可以跟局長溝通當時的作為? 薛:這個問題很好,講得很清楚。國民黨黨板已經在立法院,我們會來考量。
很有趣的是你們的訴求國民黨早就已經在做。 (鼓譟)主席你要維持秩序嘛。 學生:我們用和平的方式說我們的權力。
薛離開
同學高喊「時間表」
薛未回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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